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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未知 责任编辑:admin

打工新鲜事 罚款又点名带货主播不可野蛮生长

  连日来,多名网络带货主播因为税务问题频频“翻车”,其中不少还是直播行业头部主播。去年,人社部等多部门联合发布互联网营销师等9个新职业,今年又出台了互联网营销师职业技能标准,为网络主播的职业发展提供充分支持。在此背景下,处于风口行业的网络主播更应加强自我监督和管理,获得更规范的发展前景。

  前期,浙江省杭州市税务部门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朱宸慧(微博ID:雪梨Cherie)、林珊珊(微博ID:林珊珊_Sunny)两名网络主播涉嫌偷逃税款,在相关税务机关协作配合下,对其依法开展了全面深入税务稽查。

  经查,朱宸慧、林珊珊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在上海、广西、江西等地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虚构业务将其取得的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转变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偷逃个人所得税。两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税收法律法规,扰乱了税收征管秩序。

  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朱宸慧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拟处1倍罚款共计6555.31万元,对林珊珊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拟处1倍罚款共计2767.25万元。日前,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已依法向朱宸慧、林珊珊下达税务行政处理决定书,并依法履行税务行政处罚告知程序。

  近日,浙江省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查明,网络主播黄薇(网名:薇娅)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隐匿个人收入、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等方式偷逃税款6.43亿元,其他少缴税款0.6亿元,依法对黄薇作出税务行政处理处罚决定,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41亿元。

  国家税务总局坚决支持杭州市税务部门依法严肃处理黄薇偷逃税案件。同时,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对各种偷逃税行为,坚持依法严查严处,坚决维护国家税法权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要求认真落实好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持续优化税费服务,促进新经济新业态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

  据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官网消息,为掌握直播带货的真实情况,今年双十一期间,浙江省消保委对淘宝、拼多多、京东、快手、抖音五个平台双十一直播带货进行了消费体察,发现近四成商品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李佳琦等主播的直播间被点名。

  本次消费体察选择了淘宝7位主播、拼多多4位主播、京东2位主播、快手2位主播,抖音2位主播,包括网络人气排名前十位的李佳琦、薇娅、罗永浩、雪梨、烈儿宝贝、Timor小小疯等知名主播。购买商品共80个批次,包括服装、鞋类、食品生鲜、玩具、电子商品等。并委托第三方权威机构就商品质量、标识标签、理化指标等按国家标准进行检测。

  检测后发现,本次购买的80个批次样品中,29个批次样品不符合国家标准,不符合率为36.25%。其中,三无产品10个,商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9个(存在人身安全隐患4个),材质成分不符合国家标准7个(假冒材质1个),标签不规范3个。

  体察时发现,个别主播存在夸大宣传、用绝对性广告语、拿其他平台做比较、少发漏发、发错尺码、宣传与实物不一致等。此外,2个批次生鲜发现短斤缺两问题。

  发现Timor小小疯、云云直播间等5位主播存在夸大宣传,用绝对性广告语、与其他直播间价格对比等问题;知了严选、融威七号(小轩哥)等主播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问题;在淘宝平台的李佳琦、抖音平台的呗呗兔直播间内分别发现1批次和2批次商品标签不规范问题。

  12月23日,浙江消保委约谈以上五大平台及相关主播,要求其在3个工作日内(即12月28日前)向浙江省消保委提交正式的整改报告。

  12月22日,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上海市税务局、广东省税务局、浙江省税务局、江苏省税务局相继发布通告称,为进一步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环境,请此前尚未关注自身涉税问题或自查整改不到位的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等,抓紧对照税法及有关通知要求进行自查,并于2021年底前向税务部门主动报告和纠正涉税问题,税务部门将依通知要求从轻、减轻或者免予税务处罚。对仍拒不自查自纠或者自查自纠不彻底的,税务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依法处罚网络主播偷逃税行为,乃是对直播带货行业的有力纠偏。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人人都有通过双手创造财富的权利和机会,但也要遵纪守法,照章纳税。

  近两年,直播带货快速崛起,成为最火爆的领域,网红主播乘势而起,享受到了流量红利,积攒下巨量人气和营业额。而头部网红主播不仅收入不菲,社会地位也随之提升,各种社会名誉、表彰、奖励纷沓而至,社会影响力与日俱增。能力越强责任越大,网红主播通过劳动赚钱,合法有理,但也该履行依法纳税的义务,不能钻空子偷逃税。

  此前,国家税务总局发文称,要定期开展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的“双随机、一公开”税收检查,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依规加大对文娱领域偷逃税典型案件查处震慑和曝光力度。今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专门印发通知,明确网络主播2021年底前能够主动报告并及时纠正涉税问题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据悉,已有上千网络主播主动自查补缴税款。

  依法处罚网络主播偷逃税行为,乃是对直播带货行业的有力纠偏。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人人都有通过双手创造财富的权利和机会,而在享受财富的同时,也要遵纪守法,照章纳税。直播带货行业发展前景可观,但不能超越法律界限,监管部门及时采取措施规制,牵住网络主播偷逃税的缰绳,有助于将直播带货导入正轨,进一步加强规范化管理,通过法律和道德实现约束,促进行业去除弊端、稳健发展,倡导网络主播依法经营、合法赚钱。

  连日来,“直播一姐”薇娅偷逃税款一事持续引发关注。通报显示,薇娅被依法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41亿元。这张堪称天价的罚单,也让公众为之一惊。

  “买买买”的直播带货无疑是近些年的风口行业,从2016年勃兴,到2020年暴发,短短几年间已崛起为万亿体量的“顶流”,成为电商平台最大的增长点。与之相应,大小主播的收入火箭式上升,造富神话挑动了许多人的神经。但即便社会舆论对主播的高收入早有心理预期,但当看到“头部主播”一人就能创造堪比一家公司乃至一个行业的财富时,人们的认知上限还是被大大刷新。而从各方面信息来看,“腰部主播”的“吸金能力”也毫不逊色,不少都进入了富豪的行列。

  新业态迅猛发展,新富豪层出不穷,但光鲜背后的税务失范等问题相当严重。直播间并非法外之地,部分知名网络主播相继被依法追缴税款并处罚金,体现了税法权威和公平公正。特别是结合着行业特殊性来看,这样的及时矫正殊为必要。作为“移动互联网+”的新业态,直播带货从诞生之初就处在聚光灯下,本质上是在做注意力的买卖,镜头前的网红主播社会影响力、舆论号召力直线飙升,言行举止也因而有了更强的示范效应。倘若各路主播一边凭借超高人气赚得盆满钵溢,一边却违法投机偷逃税款,将会对世道人心造成何种冲击?说白了,“头部主播”不能带头违法,风口行业更应成为守法标杆,高收入、高流量,就必须承担与其收入和地位相匹配的社会责任。

  新一轮科技革命风起云涌,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层出不穷。靠站上风口、踩准节奏迅速做大蛋糕,这无可厚非,但只顾掘金的行业注定走不远。毕竟,不管模式如何出新,任何市场主体都存在于社会之中,归根结底是社会的企业,不可能只讲利、不谈责。而无数事实已然证明,任何行业的发展都必须经历成长的洗礼,在法律模糊地带钻营,或可投机一时,终会遭到反噬。从这个意义上说,早管、严管才是厚爱,有关部门重拳出击,有利于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真正实现可持续发展。

  在雪梨、薇娅等当红主播被罚之前,这种注册公司、开工作室,以经营所得替代个人所得的避税形式,在直播带货行业甚至成了公开的秘密。说到底,这还是因为平台经济的模式本身比较新颖,而税收的监管,相对于行业的快速发展,难免有一定的滞后性。

  但毫无疑问,网络主播采用如此方式偷逃税,严重扰乱了税收征管秩序。尤其是像薇娅这样的头部主播,偷逃税额以亿元为单位计算,无疑破坏了公平的社会环境,对那些依法纳税的中低收入者,更会造成一种心理上的失衡。

  薇娅作为直播带货行业的“一姐”,因为偷逃税而被处以巨额罚款,这对网络主播们是一个巨大的警醒。

  一方面,像对雪梨和薇娅的查处通报中,官方都提到了税收大数据,这说明从政策到技术层面,当下的税收监管在不断完善,征收漏洞正在被补上,网络主播们的收入,不再是监管的迷糊地带。所以,主播们切莫抱有侥幸心态,被“贪”字冲昏头脑。

  另一方面,依法纳税是公民的基本义务,明星、网红等公众人物对粉丝有一定的影响力,更应该带好头。如果头部主播在获取高额收入时,还拒绝履行纳税义务,耍手段、钻法律的空子,导致行业收入分配过于失衡,对于直播带货的行业生态也是一种扭曲,不利于行业的良性发展。

  过去这几年来,直播带货在拉动就业的同时,贡献了不少造富的神话,但不管怎么说,任何形式的平台经济,都应该行驶在法律的轨道上。只有依法依规,才能让行业更健康、可持续发展。

  为助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促就业拓岗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统计局近日正式向社会发布一批新职业,包括:“区块链工程技术人员”“城市管理网格员”“互联网营销师”“信息安全测试员”“区块链应用操作员”“在线学习服务师”“社群健康助理员”“老年人能力评估师”“增材制造设备操作员”等9个新职业。

  这是我国自《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颁布以来发布的第三批新职业。此外,此次还发布了“直播销售员”“互联网信息审核员”等5个工种,同时将“公共卫生辅助服务员”职业下的“防疫员”“消毒员”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员”等3个工种上升为职业。

  记者在日前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主办的互联网营销师新职业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据有关方面统计,目前我国互联网营销从业人员已超1000万人,并持续以每月8.8%的速度快速增长。

  据介绍,互联网营销师是指在数字化、信息化、数字化信息平台上,运用网络交互性及传播力,对企业产品进行营销推广的人员。近年来,互联网经济繁荣发展,网络营销应运而生,在拓展消费需求的同时,也促进了产品销售。尤其在疫情防控期间,互联网营销优势凸显,推动解决了企业滞销困局。2020年6月,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组织申报的互联网营销师新职业通过审批,正式纳入《国家职业分类大典》。

  为进一步规范职业发展,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正在开展互联网营销师国家职业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已接近完成。与此同时,还将根据职业标准,编写培训教材,开展互联网营销师培训。以标准为基础,开展职业技能评价工作,带动互联网营销专业人才增加专业知识,提升用户研究、产品审核、方案策划、内容构建、营销推广、数字化场景搭建等职业能力,推动建立一支从业规范、质量过硬、专业更强的互联网营销师职业大军。

  近日,人社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共同发布了互联网营销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根据定义,互联网营销师是在数字化信息平台上,运用网络的交互性与传播公信力,对企业产品进行营销推广的人员

  直播带货在迅猛发展的同时,互联网营销从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的短板也开始凸显,一些带货主播虚假宣传、数据造假、兜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乱象俯首可拾,营销“翻车”事件此起彼伏。在此语境下,如何规范互联网营销师的营销行为,以此促进整个行业“素能”的全面提升,是亟待有解的现实命题。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直播带货中滋生的种种乱象,一定程度上与整个行业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缺失密切相关。作为一种基于互联网经济而生的新兴职业,互联网营销师在初期本身就会出现“成长中的烦恼”,需要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有效约束,否则,难免让整个行业步入野蛮生长的恶性循环中。出台互联网营销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是规范直播带货、促进整个行业从业人员“素能”提升的必然抉择。

  2020年6月,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组织申报的互联网营销师新职业通过审批,正式纳入《国家职业分类大典》,直播带货主播从此成为被国家正式认证的新兴职业。既然是获得认证的新兴职业,就理当遵循相应的职业行为规范和行业规范,这也是直播带货应该走的大道正路。在此背景下,人社部顺势而为地推出互联网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正当其时。

  此番出台的互联网营销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既对这一新兴职业进行了准确定义,又将其工种细化为4个类别,并对各个类别的工种设置了5个或3个等级,厘清了互联网营销师的职业边界;同时,标准还对各级工种设置了极具针对性的申报条件,解决了准入门槛低而导致从业人员鱼龙混杂的问题。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互联网营销师的直播带货营销行为,既关乎消费者的权益,也关乎企业的利益,更关乎整个行业生态的向善向上,必须对其执业行为依法予以规范,这是出台互联网营销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最大意义所在。相信随着各项标准的应声而落,直播带货必将以更理性、更智慧、审慎而从容的消费行为迎接新消费时代,让公众享受到更加美好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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