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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一“熊孩子”暑假在家玩游戏偷偷充值4000余元!

  假期到了,不少孩子会“宅家”上网打游戏,为了让皮肤更靓、技能更强、级别更高,孩子偷偷“氪金”的现象时有发生,近日,合肥一熊孩子就拿母亲的手机玩游戏,偷偷充值游戏4000多元,家长都急坏了!

  7月2日,庐江县公安局龙桥派出所接到市民陶女士求助,称其孩子手机玩游戏偷偷充值数千元钱,请求民警帮助。

  经了解,陶女士的儿子今年11岁,暑假在家以查看老师布置的作业为由拿到了妈妈的手机,并用妈妈的个人信息注册了某款游戏账号,通过手机里的微信余额多次进行游戏充值,用于购买游戏皮肤和道具等,总计花费4000余元。

  了解情况后,民警配合家长对男孩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协助陶女士提交了相关申诉材料,办理退款申请。当日下午,陶女士成功收到了游戏平台的退款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按照上述规定,八周岁以上的孩子为游戏充值的,需要经家长的同意,追认,充值行为才有效。如果是八岁以下孩子为游戏充值的,需要由家长实施,孩子自己充值是无效的,游戏公司也要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