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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1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021年上半年, 随着疫苗的普及,疫情形势好转,全球经济逐步复苏,但也呈现出严重的分化和不均衡态势。预期的转向及全球范围内量化宽松政策对金融市场及大宗商品市场带来了一定的冲击,使得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加强。面对纷繁复杂的外部局势,公司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继续遵循“稳增长、调结构、促创新、控风险”的经营策略,秉持严谨的生产管理及高质量的技术服务,持续为国际一流客户提供服务,实现了营业收入的稳定增长,2021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96,465.13万元,较上年增长18.29%。由于上半年公司新建的产线尚未进入量产,使得公司折旧及摊销费用增加,2021年上半年,公司折旧及摊销费用为12.0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83亿元,同时上半年公司的主要产品毛利率受汇率等因素的影响,这些均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司的利润。

  2021年上半年,面对病毒变异带来的疫情反复,公司保持警惕,严格按照公司及各地政府规定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并得到了政府的高度评价。在深圳疫情反复期间,为保障公司厂内平稳生产,公司积极响应政府号召,联合街道社康中心组织开展厂内疫苗接种及厂内核酸检测行动,截止8月20日,公司第一剂疫苗接种的比率达98.9%,完成两剂疫苗接种的比率达91.4%,多维度开展防疫工作,保障了公司向客户稳定供货的能力,也保障了收入的稳定增长。2021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9.65亿元,同比增长18.29%。

  同时,面对疫情带来的远程经济的兴起,加之公司新产品淮安超薄线路板开始量产,公司产品结构得到进一步调整,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等产品出货量继续增长。2021年上半年,公司包括平板电脑等产品在内的消费电子及计算机用板产品实现销售收入51.9亿元,同比增长42.31%,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达43.38%。

  2021年上半年,公司研发继续以“新材料、新产品、新制程、新设备和新技术”为主轴,以“轻薄短小、高低多快、精美细智”作为研发方向,在5G跨6G、AI、IoT、云端、大数据、边缘计算、传感技术等应用场景提前进行研发布局,保证公司在行业内的技术优势。2021年上半年,公司研发投入7.61亿元,占营业收入比重达6.36%。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累计获得专利820项,其中大陆地区361项,台湾地区311项,美国148项,92%为发明专利。

  2021年上半年,公司持续推进广东省粤港大数据图像和通信应用联合实验室建设,与清华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东南大学、燕山大学、深圳大学、广东工业大学、河北工业大学、深圳先进电子材料国际创新研究院等持续落实技术项目合作和人才项目合作,进一步夯实先进印刷电路板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和新兴产业应用技术研究,同步促进科研成果转化、研究型人才培养、前瞻技术及先进产业布局。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已与20余所高校及研究院展开产学研合作。

  公司长期与国际一流品牌客户密切合作,参与客户先期产品开发,共同开发前瞻技术,掌握产品技术发展的潮流与趋势。在5G带来的技术革命到来之际,公司提前进行了5G相关产品研发技术的储备,已经具备了生产5G天线等关键产品的技术实力,并已在各园区进行了产能布局。此外,公司作为业内少数掌握超薄MINILED背光电路板技术的厂商,亦在淮安园区进行相关产能布局,一期工程已于今年上半年开始量产,二期目前也已经量产。新产品的不断研发与投入,进一步提升了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力。

  在新的产品应用领域,经过多年布局,公司在车用电路板方面也获得一定进展,其中电动汽车用ADAS摄像模组产品稳定持续量产;ADAS自动驾驶车用中控电脑用板已进入量产前打样阶段,并已成功取得相关订单;目前公司已切入国内新能源汽车领域相关客户,正在进行相关样品评估,面对新能源及智能汽车的快速发展,未来,公司还将持续加大在车用电路板方面的投入与开拓,拓展公司产品线年公司持续推进投资项目建设,截止目前,深圳二厂一期工程已完成竣工验收,并已全部投产,二期工程正在加快建设中;募投项目“庆鼎精密电子(淮安)有限公司柔性多层印制电路板扩产项目”、“宏启胜精密电子(秦皇岛)有限公司高阶HDI印制电路板扩产项目”及淮安综保园区(即淮安第一园区)升级扩建项目均按计划持续推进,其中“宏启胜精密电子(秦皇岛)有限公司高阶HDI印制电路板扩产项目”已于2020年底大部分投产,进一步提高了公司在高阶HDI(SLP)领域的市场竞争力;淮安第一园区转型升级计划顺利推进,完成后,将极大提高该园区生产技术层次;淮安第三园区正式开工动土建设,未来将建成先进的SLP与高阶HDI工厂;此外,公司在台湾高雄布局软板生产线,目前已开始建设,因印度今年疫情爆发影响,印度园区预计今年下半年投入生产,公司将根据经济及市场环境,确定在印度的后续投资策略,完善全球布局。

  作为长期发展策略,2021年,公司继续以提质、增效、降本、减存为业务目标,按照合理化、标准化、自动化、系统化的步骤,循序渐进,逐步推动并达成公司PCB制造工业4.0的目标。

  2021上半年, 在新厂的建设上,淮安园区新建生产线全面配置了MES生产管理系统,搭配设备信息的链接化,并配备自动化搬运系统与仓储系统,形成了完善的自动化作业体系;在深圳第二园区,增加了新的模块智能化生产线;在旧厂改造方面,深圳园区持续进行智能化升级,实现了生产参数一体化的管理目标。同时,全厂设备运行数据进行积累分析及建立生产大数据库等工作将持续进行, 以作为精进整个工业4.0智能制造的管控核心。

  公司在推动工业4.0的进程中,也持续优化与提升作业人员的训练与素质,有效提升工厂运作的效率, 减轻作业人员劳动强度, 减少错误操作并提高产品良率, 这也有利于公司未来向更高阶产品迈进,提升整体生产效率。

  2021年上半年公司继续改善员工结构,新增招聘本科以上学历人才1,748人,其中从全国多所高校招收应届毕业生956人,应届毕业生中包括机械设计制造与自动化、通信工程、电子资讯工程、环境工程、应用化学、高分子材料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等专业人才及管理人才组成了鹏鼎控股2021年菁干队伍。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本科以上学历员工超过5,834人,大专以上学历员工超过15,315人,占公司员工比例超过34%。

  公司非常重视人才的培育,通过教育训练提升公司员工的综合能力。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深化运营线上学习APP-鼎盛E学院,通过APP提供大量的线上课程供员工工余时间碎片化学习,实现了线上线下的结合,丰富了学习方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8月30日在公司深圳园区501会议室及台湾新店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沈庆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鹏鼎控股《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鹏鼎控股《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鹏鼎控股《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鹏鼎控股《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8月30日在公司深圳园区501会议室及台湾新店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柯承恩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鹏鼎控股《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鹏鼎控股《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并认线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认为 :公司严格按照《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与承诺投资项目一致,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鹏鼎控股《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即银行专户存款利息)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推动募投项目的建设,符合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安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战略,本次增资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鹏鼎控股《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252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1,143,082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14,469,327.7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13,240,896.38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601,228,431.36 元。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8年9月11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8]第[0555]号)。

  2021年上半年,公司共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54,969,070.36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99,476,278.91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101,752,152.45元,与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的差异人民币152,270,762.28元,主要为收到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之后的净额。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办法公司已经于2017年10月20日召开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按照以上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放、专款专用、严格管理、如实披露。

  根据《管理办法》要求,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分别与中信银行深圳分行、招商银行深圳宝安支行、中国银行深圳龙华支行、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南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宏启胜精密电子(秦皇岛)有限公司、庆鼎精密电子(淮安)有限公司会同华泰联合分别与招商银行深圳建安支行、中国银行深圳龙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共使用募集资金654,969,070.36元。募投项目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99,476,278.91元。

  2021年上半年,公司共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54,969,070.36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99,476,278.91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101,752,152.45元,与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的差异人民币152,270,762.28元,主要为收到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之后的净额。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鼎控股”、“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基于公司募集资金节余情况及公司募投项目实际建设运营的需要,公司拟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即银行专户存款利息)向全资子公司庆鼎精密电子(淮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庆鼎精密”)进行增资以用于募投项目柔性多层印制电路板扩产项目建设,具体情况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252号)核准,鹏鼎控股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114.3082万股,发行价格16.0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1,446.93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1,324.09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60,122.84万元。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8年9月11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8]第【0555】号)。

  根据公司2017年10月20日召开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18年8月1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所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庆鼎精密及宏启胜进行增资以用于募投项目的建设。

  2018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分别向庆鼎精密增资24亿元,向宏启胜增资12.0123亿元,以上增资将在募投项目建设期内根据实际建设情况分批完成。其中首次向子公司庆鼎精密增资4亿元,向子公司宏启胜增资2亿元。以上增资已于2018年10月完成。

  2018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庆鼎精密增资50,000.00万元,向宏启胜增资40,000.00万元。以上增资已于2019年1月完成。

  2019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宏启胜增资35,000.00万元。以上增资已于2019年8月完成。

  2019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庆鼎精密增资65,000.00万元,向宏启胜增资25,122.84万元。以上增资已于2020年3月完成。

  2020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庆鼎精密增资45,000.00万元。以上增资已于2020年12月完成。

  2021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庆鼎精密增资40,000.00万元。以上增资已于2021年4月完成。

  2021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向庆鼎精密增资(截止2021年8月20日专户余额为1.09亿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以上2020年数据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1-6月数据未经审计。

  注1:增资后的注册资本为实际增资额(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加增资前注册资本;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仍持有庆鼎精密100%股权,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公司本次以节余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庆鼎精密进行增资将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和建设,经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本次以节余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庆鼎精密进行增资是基于公司募投项目实际建设运营的需要,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为保障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要求,公司已在本次增资的子公司开具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保荐机构、开户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后,将专门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2021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庆鼎精密增资并用于募投项目。

  2021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庆鼎精密增资并用于募投项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增资是基于公司募投项目实际建设运营的需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的举措,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以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推动募投项目的建设,符合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安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战略,本次增资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鹏鼎控股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华泰联合对鹏鼎控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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